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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随着第一批联合检查组在西宁开展检查工作,我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拉开序幕。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属于违规收费的将被清理。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检查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联合发改、***、税务和工商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内容包括规范促销服务费,禁止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违规费用。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满足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门店数超过20家、2010年销售额超过两亿元人民币等三项条件的零售企业都在检查范围之内。“就算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供应商反映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也将纳入整顿范围。”有关负责人说,买断经营的零售商主要收入来源是差价,出租柜台的零售商主要收入来源是租金,代销零售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代销费。根据有关规定,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销服务费,以上费用之外的费用,均在清理之列。(作者: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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