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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积极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免杂费政策,全市共有22.32万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杂费被全部免除。 其中,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地区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规定,对12.5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了杂费,全部提供了免费教科书,落实全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7977.4万元,对26261名寄宿制学生实施了生活补助,落实农村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919.6万元;市、区学校按照城市免杂费政策,对9.82万名学生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杂费,落实春季学期城市免杂费资金2045.76万元,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了教科书;全市共落实免费教科书177653套。(作者: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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