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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以办理社保为名,公然诈骗他人钱款20多万元,受骗人数达25人。 据了解,在2003年至2006年间,家住大通县的女子方某声称自己在省财政厅有朋友,并且在省财政厅的重要部门担任要职,能帮人办理社保手续。此后,许多原光明化工厂职工家属就找到方某替自己办理社保手续。其实,方某并没有这样一位朋友,一切都是她自己编造的谎言。当时,方某在伪造了大通县化肥厂、大通县劳动局和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后,还伪造了退休审批表,让这些家属们填写,然后按照程序让这些职工家属缴纳活动费、补交养老保险金、建档案费等。在公然诈骗刘某、吴某等25人的钱款后,又将该钱款全部用于偿还自己经营果园破产后所欠的费用。2007年事发,方某潜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11月,方某在山东省济宁市被抓获。目前,方某因涉嫌虚构事实、私刻公章、公然诈骗他人财物等罪名已被大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作者: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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