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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丈夫14万元的赔偿金,儿媳将公婆二人告上法庭,拿到钱,还没焐热,又被自家大伯哥因为新建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告上法庭。 大通县女子康女士和丈夫结婚已经10年了,并且还有一个女儿,婚后一直与公婆是分家另过。2010年,康女士的丈夫在从事货运途中不慎翻车身亡,车主赔付给家属14万元的赔偿金,花去了丧葬费1.5万元后还剩下12.5万元。可是公婆拿到钱后,并没有打算让康女士分到一分钱。无奈之下,康女士将公婆告上了法庭,康女士和婆家彻底决裂。后经大通县人民法院判决,康女士也有权分割赔偿金,所以康女士和女儿分得赔偿金55911.9元,而被告公婆也分得赔偿金69088.1元,此案圆满解决。
可是当康女士拿到钱后,不久又接到了自家大伯哥的一纸诉状。2006年大伯哥唐先生曾向大通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农村住宅用地,经审查后获得批准,200平方米的宅基地以大伯哥唐某的名字颁发了用地许可证,院子在2010年建成,之后康女士和丈夫一直住在里面,并且还盖了五间房子,一切投资款都是康女士和丈夫支付的,可是在丈夫车祸身亡后,大伯哥却要求康女士返还房屋,为此一家人再次对簿公堂。后经过法院调解,康女士归还五间房屋给唐先生,但是唐先生必须支付给康女士房屋赔偿款4万元,于是,本案最后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康女士拿到了丈夫的赔偿金和房屋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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