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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人民万岁 于 2011-11-5 09:49 编辑
据国家统计局西宁调查队300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我市20%高收入家庭人均家庭总收入为27215.20元,20%低收入户人均家庭总收入5198.19元,高收入户人均每月比低收入户多收入2446.33元。收入的较大差距,使高、低收入家庭在消费方面呈现出结构性差异。
前三季度,高、低收入家庭人均食品支出5093.81元和1956.39元,二者相差3137.42元。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6.2%和46.9%。从食品类消费看,高收入家庭各类食品消费量均明显高于低收入家庭,其中高收入家庭的猪肉、牛肉和羊肉消费量分别是低收入家庭的2.3倍、1.8倍和2.7倍;鸡和鲜蛋分别是2.1倍和1.9倍;鲜果和鲜瓜分别是2.3倍和2.2倍。前三季度农副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对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更为持久和明显,而高收入家庭能够抵御价格带来的影响,保障其生活品质。
高、低收入家庭在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以及其它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比分别是:5.4:1,3.3:1,3.7:1,1.9:1,7.6:1,3.5:1和5.0:1,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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