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捕捞、加工、销售、食用青海湖裸鲤(湟鱼)的违法行为,现将2025年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
案件名称:魏某某食用本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2025年6月6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在当事人魏某某家里查扣青海湖裸鲤(湟鱼)53.05千克,经询问该批渔货是当事人买来自己食用。
处理结果:魏某某的行为违反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魏某某没收湟鱼53.05千克、罚款5000元。
上述典型案例的违法违规行为,破坏和扰乱了青海湖生态系统平衡与生物多样性,青海湖裸鲤(湟鱼)属本省重点保护的水生动物。通过此案通报,旨在真实事件为镜鉴,促使全社会各界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强化风险意识和行为规范,从而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让“保护湟鱼、守护生态”深入人心,切实筑牢青海湖生态安全屏障,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湟中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