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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0套!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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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5 18: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宁市2024年试点配售保障性住房的通知
[color=rgba(0, 0, 0, 0.9)]为加快解决工薪收入家庭和在乡镇工作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西宁市拟面向社会试点配售保障性住房,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本公告所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相关政策支持,限定配售对象、户型面积、配售价格、处置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

二、配售房源及价格
本次面向社会试点配售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位于城北区柴达木路539号青唐小镇小区,共50套。户型面积为70—120㎡左右,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出售相关意见的批复》价格进行配售,配售均价4409元/平方米,实行一房一价。

三、配售对象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面向本市户籍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家庭、引进的人才和在乡镇工作的教职工、医护人员、民辅警、公职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

四、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满足以下第(一)至(四)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五)项条件:
(一)以家庭(夫妻及子女)为单位申购,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成年后,若符合条件分户后可再次申请);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二)申购家庭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在本市稳定就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已在本市办理退休。
(三)申购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农房除外)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四)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户口簿中登记的所有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五)引进人才需持有省、市、区组织部门颁发或者出具的引进人才相关证明材料。

五、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9时至2024年10月28日17时。
登记地点:城西区五四西路53号西城天街1号楼1单元19楼。(乘坐6、9、14、24、30、58、69路公交车五四西路西口下车)
符合申购条件且有意愿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购家庭可关注“西宁房管”微信号,自行下载西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2.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持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合同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或商业银行贷款,除购房按揭抵押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
3.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取统一摇取顺序号的方式进行选房。
咨询电话:
市 房 产 局:0971—6127026,6131597
运营管理机构:0971—6136009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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