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更是层出不穷,给老年人的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新华保险青海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老年人群体在面对高收益,高利率诱惑时应提高警惕,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典型案例: 2012年底以来,曹某铭设立江苏**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爱*系”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等“老龄产业”为幌子,由组建的负责集资的团队向有养老服务需求的不特定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经营规模、投资价值,并许诺给付年化收益率为8%—36%的高额回报。为了诱骗老年人参与投资,“爱*系”公司集资团队成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如,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养老群体参加公司活动,向老年人宣讲老龄健康、老龄金融、老龄文化等公司六大老龄板块,夸大宣传养老产业前景、规模;使用极少数集资款设立根本不具备养老条件的养老社区、打造居家服务项目等,组织老年人参观、试住;邀请影视明星广告代言等等。骗取宣传对象的信任后,“爱*系”公司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 至2018年4月,“爱*系”公司累计向11万余人吸收资金人民币132.07亿余元。曹某铭将集资款主要用于支付集资参与人的本息,支付高管高额薪酬、奖金及销售团队薪酬、提成,个人支配使用、挥霍消费等,少部分用于对外投资。 2018年5月,曹某铭因担心资金链断裂,大量转移、隐匿资产,销毁、掩藏证据后逃往国外。案发时,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46.98亿余元。最终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曹某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分析: 社会公众投资养老产业时,要根据公司企业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许诺回报或分红、许诺的回报或分红是否超出合理范围、是否具有给付所承诺回报的盈利能力等方面,分辨融资活动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公开发行证券等公开募集资金行为甚至诈骗行为。本案中“爱*系”公司,采取免费发放鸡蛋、米、油等生活用品吸引养老群体参加公司活动,骗取老年人信任后通过与其签订“居家服务合同”“艺术品交易合同”等方式收取集资款。 风险提示: 一、警惕高收益承诺。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过高的回报承诺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甚至是诈骗。 二、核实公司背景。在参与任何投资项目前,应仔细核查对应公司的注册信息、业务范围以及过往的业务记录。 三、不轻信广告宣传。对于各种广告中的投资项目,应保持警惕,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机构意见。 四、与家人商量。在做出投资决策前,最好与家人或朋友商量,多听取他人意见。 五、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透露个人财务信息,避免成为诈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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