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通知!事关各中小学、幼儿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9-6 18: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评价退出机制,定期公示有关情况。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标准化控制和从业人员培训,有效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



《通知》指出
学校食堂要合理布局各环节流程,设置食品贮存、初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定期开展“三防”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餐具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完善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各环节操作,保障餐具用具洁净。



《通知》强调
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今年9月至少要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着力改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要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



《通知》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拓宽制度建设维度,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微信图片_20240906180250_副本.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