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谢某某将自己以前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借给自己的老板用于刷流水、跑分。这张银行卡先后转账入账15笔,共计117995元,转出17笔,共计117211元,剩余784元作为好处费,由谢某某转入自己的微信使用。目前,谢某某的银行卡已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认为,谢某某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规定,湟中区公安局田家寨派出所给予谢某某39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这是湟中区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湟中区公安局持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抓获数名涉嫌“帮信罪”嫌疑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坚决抵制不法行为,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若发现买卖“两卡”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