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1月29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万套、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4万户。
“今年,我们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实施棚户区改造2134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2917套,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长租房等租赁住房发展。实施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省住建厅党组书记葛文平说。
青海省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释放住房消费潜力,激发住房消费需求,切实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新实施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从新市民和青年人就业创业之初的实际困难出发,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建设一批低租金、高品质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让他们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稳、租得好。 同时,我省聚焦短板弱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立健全农牧民住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推进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试点和乡村建设行动相结合,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投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过去一年,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4.09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开工6711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200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6392户。五年来,我省累计实施棚户区住房、城镇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48万多套。这些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体现了政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破解民生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也实现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指数提升。 来源:西海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