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28日起,大通县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全面开展吸入式腺病毒载体疫苗和灭活/重组(CHO)新冠疫苗接种,重点推进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接种,现就相关信息温馨提示如下: 一、目标人群 (一)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18-59岁全程接种两剂灭活疫苗满6个月和60岁及以上全程接种两剂灭活疫苗满3个月且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的人群。 (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完成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满6个月且未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的18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点设置 (一)吸入式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点。全县共计4家,分别为大通县人民医院、大通县中医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桥头镇卫生院。 (二)灭活/重组(CHO细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全县共计32家,分别为大通县人民医院、大通县中医院、大通县妇幼保健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元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27家乡镇卫生院。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吸入式腺病毒载体疫苗只用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暂不用于第一剂次(第一针)基础免疫接种和第二剂次(第二针)基础免疫接种。 2.新冠阳性感染者转阴恢复满6个月后,方可接种加强免疫新冠疫苗。 3.本次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第三针)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第四针),优先推荐选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吸入式腺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中的其中任一种,也可根据自愿原则选择灭活疫苗进行同源加强。 4.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人群,接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5.各接种点接种时间为工作日每日早8:30-12:00,下午14:00-17:30。
大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月1日 来源:大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