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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小一级公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之相关规定,现将民小一级公路新增未系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等电子抓拍点位设施予以公告,并决定自7月10日起在以下公告路段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拨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请机动车驾驶人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附:民小一级公路未系安全带和拨打手持电话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施点位表 特此公告。 海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6日 附件:民小一级公路未系安全带和拨打手持电话违法行为电子抓拍设施点位表 序号 | 测速路段 | 具体位置 | 辖区 | 1 | 民小公路K1+300M | 民和县下川口路段 | 民和县 | 2 | 民小公路K19+150M | 民和县川口路段 | 民和县 | 3 | 民小公路K25+585M | 民和县莲花台路段 | 民和县 | 4 | 民小公路K39+000M | 乐都区老鸦峡路段 | 乐都区 | 5 | 民小公路K86+920M | 海东市河湟新区路段 | 河湟新区 | 6 | 民小公路K97+70M | 平安区小峡路段 | 平安区 | 7 | 民小公路K117+490M | 平安区小峡路段 | 平安区 | 8 | 民小公路K72+470M | 乐都区碧水源路段 | 乐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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