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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交警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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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1 11: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受理电动自行车挂牌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即日起,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各辖区大队均开始受理电动自行车落户挂牌事宜。

一、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均可受理。

二、业务办理地点

1、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2号人保城西营业厅

联系电话:0971--6130506

2、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246-1(武警医院向西100米)电动车挂牌点

联系电话:0971-8016889,0971-8081680

3、西宁市城东区吾悦广场东侧移动警务车前

联系电话:0971-8225877

4、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364号(西岗3号门往东200米)

联系电话:0971-8291168

5、西宁市城中区交警支队二大队院内

联系电话:0971-8221541

6、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与光华路十字路口

联系电话:0971-6315840

7、西宁市城中区时代大道108号(南川管委会院内)

联系电话:0971-6180670

三、电动自行车挂牌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动或电驱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6月10日 

来源: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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