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镇兰家村某酒厂拆迁现场的5块彩钢板被盗,请处警。 2022年3月3日20时,威远镇派出所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威远镇兰家村某酒厂拆迁现场的5块彩钢板被盗,请处警。”接到指令后,威远镇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开展工作,民警到达现场时窃贼早已逃离现场,经过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之后并未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民警通过对案件开展认真细致的研判分析,充分发挥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在实战中的积极作用,以循车找人作为案件突破口,经过四天艰苦细致的比对核查,最终锁定一辆载有彩钢板的货车嫌疑嫌疑重大,并迅速核查车牌确定车主系互助县五峰籍人。民警又马不停蹄立即赶往五峰镇某村,通过对嫌疑车辆车主的询问,确定五峰镇某村村民孔某玉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依法传唤孔某玉前往威远镇派出所接受询问后,在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攻势下,孔某玉对其实施盗窃彩钢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3月3日下午,互助县五峰镇某村村民孔某玉在威远镇兰家村附近闲逛时,看到某酒厂拆迁工地处堆积有大量彩钢板,孔某玉想起之前朋友袁某某托付其购买彩钢板的事情,遂心生将彩钢板偷偷拿走赠予朋友的念头。当日20时许,孔某玉打电话让并不知情的堂哥孔某某驾驶货车来威远镇帮忙拉点东西,二人见面后便驾车前往威远镇兰家村某酒厂拆迁现场,孔某玉、孔某某将路边堆放的五片彩钢板抬上货车后拉至塘川镇袁某某家中用于修建简易车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孔某玉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孔某玉已投送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