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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令哈市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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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2 10: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德令哈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首例由德令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等12人偷越国境、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一案。

王某某等12名被告人明知赴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是违法犯罪行为,却抵挡不住“高薪”诱惑,在境外诈骗犯罪分子和“蛇头”帮助下,逃避边防检查,偷渡至缅甸,加入名为“耀氏集团”的境外电信网络犯罪集团,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

各被告人利用社交软件,寻找、添加境内女性,使用“培训”话术,冒充各种“精英”身份与对方聊天,发展所谓“恋爱”关系,打“感情牌”取得对方信任。之后向被害人介绍虚假投资平台并引导其进行投资,在被害人获得小额“收益”后,继续诱导其进行大额投资,到账后关闭提现功能。此种诈骗方式也被称为“杀猪盘”。

庭审中,各被告人陈述了犯罪事实,法庭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了法庭调查,在法庭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充分保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为少数民族被告人指派了翻译,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因部分证据需要在庭后进一步核实,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法官在庭审中对各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温馨提示: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偷越国境至其他国家,会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得不到用人单位雇用,“打黑工”不但赚不到钱,还要给“蛇头”支付高额费用,人身、财产安全也得不到保障,情节严重的,回国后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在网络社交活动中,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赴缅北地区务工等招工信息,如发现此类招工信息或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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