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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候摔跤导致脚面骨折!已和工地签了劳务合同,可以提出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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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8 14: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建筑工地上班!上班的时候骑车摔了一跤!去医院检查!脚面骨折!快两个月了还不能走路!当时和工地签了劳务合同!这种情况可以向工地提出赔偿吗?如果工地拒接我该如何?
发表于 2022-3-8 15:19: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上班的时候骑车摔了一跤需要具体判断是否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如果未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原因造成的,就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只能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交通事故原因所致,则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以上内容,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若还要进一步咨询和委托等,可以关注和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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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3-9 11: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Maxiam 发表于 2022-3-8 15:19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 ...

那这算是我自己弄的 还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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