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分局侦破了一起入室盗窃案。而该案的犯罪嫌疑人竟然是受害者的朋友。
毛海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报警人薛某称其在玉树干休所小区家中主卧室的床头柜放的黄金项链被盗,被盗的克数是63.04,价值3万多块钱。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勘验的过程当中,民警发现主卧室的床头柜有明显的翻动痕迹,而受害人家中的门窗却没有任何侵入的痕迹。 毛海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他们一直都是在怀疑,但是怀疑的过程当中也和苏某进行了沟通,你是不是拿了薛某的黄金项链,前几次苏某一直在否认,后来马某也给苏某说属于盗窃行为。 苏某和薛某的男朋友马某,既是朋友又是师徒关系,认识也有三四年的时间,苏某经常到薛某和薛某的男友马某家中聊天喝酒,案发当天,马某让苏某来家中接自己,这过程中,马某让苏某在家中帮忙找充电线,苏某看到床头柜中的黄金项链,便顺手拿走了。 毛海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当时苏某知道薛某已经报警了,通过一些证据已经开始指向他了,他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然后再自己权衡了一下,之后就来到我们大队投案自首。 据苏某交代,自己近段时间家中缺钱,在看到63.04克的黄金项链时就将薛某的黄金项链占为己有。盗走之后,苏某将黄金项链变卖到城东的一家金店,随之将变卖的钱挥霍一空。 毛海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在到案之前投案之前,他已经将被盗黄金黄金项链同等价值3万块钱退还。 来源:浪西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