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互助县东山乡某村村民哈某某来到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送来一面写有“为民解忧,破案神速”的锦旗,以表达刑警大队为其破案追赃的感激之情。
2019年夏天,哈某某闲来无事,在手机上下载了一款交友软件,在该软件上结识了女网友兰兰(化名),并相互添加了微信,不时互动聊天,二人虽素未谋面,但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兰兰隔三差五以购买生活用品等为由,向哈某某索要钱财,并承诺要和哈某某结婚,“热恋中”的哈某某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虽然从来没见过面,但面对女友的请求,哈某某没多考虑,先后通过微信向兰兰转账51480元,期间,哈某某多次要求和对方见面,但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直到2022年1月20日,哈某某再次要求和兰兰见面时,同样被拒绝,哈某某发现自己被欺骗。
2022年1月24日,哈某某到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受案初查,经过办案民警详细询问调查和分析研判,于次日启动立案侦查机制,并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终在2月16日将涉嫌诈骗的何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何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家住互助县哈拉直沟乡某村,2019年夏天和哈某某在网上认识,通过微信聊天,在网上确立了恋爱关系。2019年10月,何某某与大通籍男子结婚,期间,何某某仍和哈某某在网上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谎称家住互助县丹麻镇西丹麻村,隐瞒自己真实姓名和已经结婚的实事,期间,其以和哈某某结婚为诱饵,以购买衣服等生活用品为由,不断向哈某某索要钱财,哈某某前后通过微信向何某某转账51480元,当哈某某要求和对方见面时,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
目前,嫌疑人何某某已被互助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追回赃款51480元,已全部退还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