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月,先后作案13起,诈骗所得266.13万元,而立之年的大川本应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他却选择靠诈骗谋生,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 2021年11月29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大川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1万元。 2020年12月,阿明打算在海东市乐都区买房,正巧在某公众号上看到了一则房屋出售信息,阿明觉得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便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拨通了“房主”大川的电话。
双方约定12月20日看房。阿明和大川见面后,一起去看了房子,并谈妥了价格。大川答应最低以44万元的价格卖给阿明。当时阿明就问大川,这套房子的手续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存在房屋被抵押等情况。 大川回答:“没问题,只不过,房产证不在我手里,在我母亲那里,这两天我母亲生病住院,等她出院了再提供。”听到大川这么说,阿明相信了他。 就这样,两人按照房子总价44万元,首付18万元的商定,在附近的打字复印店拟写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签完合同后,阿明的妻子去银行取了18万元交给大川,大川还当场写下了一张收据。 签了合同,阿明两口子沉浸在购置新房的喜悦中。 签完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二天,大川打电话给阿明,声称他妈妈正在医院做化疗,急需用钱,让阿明再支付2万元的购房款。电话那头大川的声音听着十分焦急,阿明没有多想,觉得大川确实遇到了难处,通过微信给他转了2万元。 随后的日子里,大川不停地给阿明打电话要钱,求阿明想想办法帮他凑钱。阿明前前后后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共转给大川6万元。 首付款付了,尾款也陆陆续续给了不少,可是房子却一直没有过户,这时阿明有些着急了。 2021年1月7日,阿明打电话给大川,让大川一起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大川却说:“我正在办事大厅补办房产证,等弄好了,再联系。” 此时,阿明觉得此事有蹊跷,不是说房产证在他妈那里吗?怎么又要补办?带着疑问,阿明去了一趟房屋所在的小区,询问了物业管理人员后才知道,这套房子根本不是大川的。 阿明不敢耽误,立马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阿明报警的当天晚上,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又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此人称被大川诈骗了11万元。
原来,早在2019年7月,大川就开始了自己的“赚钱计划”。当时,大川假借认识某小区房屋销售经理,打着姜凯的名号,通过朋友范磊介绍,认识了唐德,并将其带去销售经理姜凯所在的售楼部,签了购房合同,唐德当场交了10万元定金。 那天,唐德、大川等人一起去了售楼中心。路上,大川告诉唐德夫妇,这套房的首付款是18万元,只需给售楼部财务交10万元首付,剩下的8万元由他转交给销售经理姜凯,原因是姜凯着急用钱。大川还叮嘱售楼部以后不要提房价的事。 从售楼部出来后,大川就让唐德将首付款中的8万元交给自己,唐德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大川转了6万元,剩下2万元付了现金。 大川当着大家的面,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给备注名为“姜哥”的用户转了6万元,称这就是销售经理姜凯。事后,姜凯表示:“我并没有让大川帮我从唐德手中借款8万元。” 海东市乐都区公安局在侦查中不断理顺思路、探寻线索,逐渐查明大川的全部犯罪事实,在大川借商铺实施的合同诈骗案中,最初的被害人是小梅,她说:“我丈夫的哥哥范磊给我打电话说他朋友(指大川)有两间铺面,便宜出租,让我们过去看看。” 小梅和丈夫看过后,向大川支付了4年的租金,一共6万元。没过几天,他们又接到大川的电话,称他的父亲病了,急需用钱,愿意将铺面出售。紧接着,商定价格、收取定金、约定好等铺面手续办理转让时,小梅向大川交清剩余款项…… 大川深知自己根本无权转让铺面,又哪里来的过户手续呢?这些都是为了骗钱,大川以父亲生病住院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前前后后骗了小梅35万元。算上最初收取的铺面租金,出售时的定金,一共54.14万元。 大川不仅骗了小梅,还顺着小梅的关系骗到了潘子,同一间铺面,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了22.4万元。 大川利用朋友和被害人逐渐扩大交际圈,为自己换取财物,给熟人设下骗局,5万元、12.5万元、56.48万元、29万元不断流入大川的口袋。 大川实施诈骗,主要是通过四种方式:一、出售并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二、出售无权处理的商铺;三、谎称自己认识售楼部经理,可以买到低价房;四、则是谎称可以不考试就能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令人震惊的是,大川从2020年4月起,在7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与7人签了商铺的买卖、租赁合同。不仅如此,还一房多售,将自己未付清房款且已被法院调解返还房地产公司的一处房屋,先后向包括阿明在内的3人出售。 之前大川还投资过一家驾校。2020年6月30日,几名学员去驾校退学费,到了驾校后才发现驾校已被撤销,其中一人就给大川打了电话,当天14时许,见到了大川,他说“学费退不了,如果真心想要驾驶证,我可以想办法。” 就这样,他让其中两人每人再交7300元,到时候去甘肃省的一个驾校,拍个照片签个字,不用参加培训学习,更不用考试,40天至45天之内就可以拿到机动车驾驶证。 听到有这样的好事,两人没有任何怀疑,当场给大川转了钱,大川给两人各自写了一张 1万元的收据。 大川的犯罪事实慢慢浮出水面。 16个月,大川实施了13起诈骗犯罪活动,涉案金额共计266.13万元。 2021年7月8日,针对大川的全部罪行,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11月25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大川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大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合计256.52万元,数额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大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9.61万元,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决定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1万元,责令被告人大川向13名被害人退赔其相应的经济损失。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案件点评 做事切莫投机取巧 祝嘉忆 现实生活中大川本可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却偏偏选择走歪门邪道,投机取巧,靠诈骗为生,殊不知早已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以本案为鉴,生活中,我们要学会自我警醒,增强防范意识。例如,对“驾照免考直接办证”等毫无根据、无现实可能性的事情,保持理智,要知道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并不是随意就能办理的。 像商铺转让、房产交易等,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前,需亲自确认卖房人真实身份,卖房人的证件是否真实、卖房人是不是真正的房主,户主和卖房人是否一致等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前提,而且,不能在未过户的情况下支付大部分房款。二手房交易可以通过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钱款,购房款应存入托管账户过户再划拨,不应该将钱直接支付给房主,而应该给银行托管。如果交易成功,银行会将钱款划转到房主名下,如果房子没有交易成功,房子没有过户,银行会将钱归还,这也是房屋购买过程中,购房者的一个防范措施。 笔者在此提醒,生活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人士帮助。
来源:青海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