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时家里人给我全款买了一套房子,预备着以后结婚当婚房用,然后这几年因为女拳之风太盛,连我老母亲都有所耳闻,再加上我们这边结婚,婚房要求加名字的行为很流行,也看到几个就算是婚前买房,婚后房产证加了名字,离婚时也要分房的新闻,就全家很怕未来我遇人不淑,这是背景。 然后今天我们终于去找了个律师,签了一份我跟我妈的借款协议,协议里写明这套房子是我向我母亲借款购买,抵押物就是这套房产。这样以后如果我不幸离婚,又不幸婚姻里加了女方名字,又又不幸女方要分房子的话,我妈就可以用这个借款协议起诉我,这样我妈就是第一债权人,需要把她的债清了才能分房子,而且我们还约定了一个利息来用来抵冲房价未来上涨的利润。这样子来最大限度地避免离婚时造成的财产损失。老哥们觉得这个办法如何?(我是独生子,家庭和谐。签这个协议也不怕我爸妈真找我要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