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霖林到庭。”8月13日,随着法槌敲响,霖林涉嫌故意杀人案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2006年4月20日下午,西宁市城东区一旅社走进一对男女——霖林和华华。 “老板娘,还有房间吗?” “有啊!”老板娘热情答道。 一番讨价还价后,霖林和华华花了15元入住了旅社。 次日中午,老板娘看两人迟迟没有退房,心里犯了嘀咕,这两人啥情况,便上楼催促,敲了几下门都没人答应,她想着他们是不是已经离开了,便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想着打扫完卫生可以接待下一拨客人。 她进门后看到床上的被褥裹成一团,走近一看觉得床上好像有个人躺着,当她掀开被子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只见床上蜷着昨天入住的女子,已没有生命迹象。 老板娘慌忙拨通了110报警电话:“有一个女人死在了我们旅社,你们快来啊。”接警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通过调查走访,得知被害人系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人,事发前一天被害人与一男子一同从化隆县来到西宁市,并入住了这家旅社,最终一人死亡一人不见踪迹。经鉴定,被害人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霖林便消失了。 去年4月15日,公安机关在核查信息时,发现一男子的DNA与2006年旅社命案所提取的DNA比中。随即,公安机关处警将这名男子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霖林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5年,霖林认识了已婚女子华华,很快两个人就对上了眼,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因华华年轻貌美,霖林觉得和她在一起是自己赚了。后来,他却发现华华是一个“无底洞”,华华不断向他索要钱财,他不停地掏钱,前前后后花费了两万多元,但仍然不能满足华华的欲望。 直至2006年4月19日,霖林在街上遇到了华华,其再次张口借5000元钱,并威胁霖林如果不给她借钱,便将此事告知他妻子。霖林一边安抚华华的情绪,一边施以缓兵之计,他让华华去西宁等她,他紧随其后去西宁借钱。到达西宁后,两人找到旅社,因凑钱一事发生了争执,霖林想到华华的威胁便生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将华华掐死在了旅社。 华华死后,霖林自知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为了逃避责任,他回到化隆家中,称家中肉铺的生意由妻子一人照顾就足够,他可以外出打工,让家庭生活更富裕一些。 一番软磨硬泡后,妻子同意了霖林与朋友一起外出务工。此后十多年间,辗转甘肃、广西、辽宁等省区,霖林觉得事情没有败露,便悄悄地回到西宁市,在西宁市某停车场当保安,后来无意中卷入一起盗窃案被公安机关调查,并做了信息采集。随之,这起积案被挖掘了出来。 8月13日,西宁中院审理了这起故意杀人案,判决被告人霖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青海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