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成年孩子心智不成熟,心理素质不稳定,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极易发生意外。但有的家长为了满足孩子对驾驶车辆的好奇热衷心态,有的家长甚至经不住孩子哭闹硬缠,往往放纵未成年孩子驾驶机动车,结果自己酿造悲剧,亲手将自己的孩子送上死亡之路......
看看下面近日发生的两起未成年孩子 交通死亡案例 你还敢放纵孩子驾驶车辆吗? 2021年9月2日19时40分,互助县东沟乡某村村民胡某(男,17岁)驾驶自家电动三轮车搭载本村村民李某沿S102线由东向西行驶,车行驶至东沟乡姚马村处时,与本乡某村村民姚某停放在道路南侧边头西尾东的青B633**三轮汽车相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胡某、乘车人李某受伤,车辆损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三轮汽车驾驶人姚某驾驶青B633**三轮汽车驶离现场,21时55分,胡某经互助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9月12日14时18分许,互助县丹麻镇某村哈某(男,学生,12岁)驾驶自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搭载哈某甲、孙某、尚某三人在索卜滩村河道边倒车时,车辆倒下河道浆砌挡墙,造成驾驶人哈某当场死亡的单方交通事故,搭载三人所幸没有造成伤害。
未成年人的监管不可疏忽,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并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引导,切莫因一时的疏忽导致难以挽回的后果。
来源:互助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