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早上9点多,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桥头派出所的民警接到一起报警,受害人称自己的新车被人砸坏了车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处警了解情况。
魏峰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桥头镇派出所 副所长:在我辖区 3号桥有一个农家院儿门口 ,当时把车停放在那儿。早上他去的时候,发现他新买的SUV这个小车左前面的驾驶室和后面的车窗玻璃被砸碎了,报警人当时特别心疼 , 因为刚买的车,心里也不好受。 警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车辆窗户是被人恶意损毁的。
魏峰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桥头镇派出所 副所长:我们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有一个小小的弹孔造成的孔洞,然后我们就确定这是一起故意人为损坏的,性质也特别恶劣,两个玻璃全部砸碎了。
随后民警对案发地及周边的监控视频进行分析研判,通过监控民警发现了一辆可疑车辆。 魏峰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桥头镇派出所 副所长 :一个车一直在那停着,也是一个小轿车,车牌号看不清,我们看车停的时间特别长,怀疑这个车有很大的作案嫌疑。我们就在各个路口调查, 确定了车牌后比对发现, 这辆车上的一个人的手出来明显在朝着车打了两三下 ,打完之后,那个车立马启动掉头过去逃逸了。
随后民警通过车牌号确定了违法行为人并将其传唤到案进行讯问。
魏峰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桥头镇派出所 副所长:确定了车牌号及时把涉案人员传唤到案。杨某对自己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他表示当时在那儿去农家院附近等人 ,车里面刚好放着一个弹弓 , 他想试一下就好奇心 ,他认为弹弓打不碎,没想到能造成的后果 ,而且他打碎了一片之后还不思悔改 ,又把后面打了两三下。
通过民警的教育,违法行为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民警对其处以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魏峰 西宁市大通县公安局桥头镇派出所 副所长:我们对嫌疑人进行了法律层面的教育 ,对他进行了治安处罚, 他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后也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对被害人积极的进行了赔偿,并表示以后绝对不会做这样违法的事情, 对他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了10日的拘留。 来源 百姓1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