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凌晨5时许,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凤凰山快速路植物园隧道内一辆小型客车停在行车道上,存在严重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接到指令后,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执勤人员迅速前往现场查看。
到达现场后,执勤人员发现一台白色轿车停靠在凤凰山快速路植物园隧道内最右侧车道,走近一看,车内一男子竟在车内睡着了,执勤人员将其叫醒,并认真询问了驾驶人身体是否不适?是否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受伤?确保驾驶人人身安全。
值班人员靠近驾驶室时,有明显的酒精气味,特勤大队值班人员在确认驾驶人身体状况无异常后,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并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呼出酒精含量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西宁交警特别提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于驾驶人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理性、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操纵制动、加速、离合器踏板时反应迟钝、行动迟缓,甚至会出现视觉障碍、易发疲劳驾驶,极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西宁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