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住用行,事事关民情!咱老百姓关心的看病就医,又将有新变化!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今后,公立医院将这样改革,一起来看—— 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 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 以推动国家医学进步为目标,依托现有资源规划设置国家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均含中医,下同)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形成临床重点专科群,集中力量开展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技术攻关,开展前沿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带动全国医疗水平迈上新的大台阶。 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转率高的疾病为重点,强化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对省级医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加快补齐专业专科短板,提升省域诊疗能力,减少跨省就医。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 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等医疗服务 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中医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 加强城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加强县级医院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和业务融合,做实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发挥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 加快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 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 推动手术机器人等智能医疗设备和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探索按床日付费、门诊按人头付费。 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等的付费标准。 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 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
——相关新闻—— @医务人员你的工作和待遇将有这些变化!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 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 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 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充分发挥各项目的保障和激励作用,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 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 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 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来源: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