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17时许,道帏乡贺塘村村民马某急匆匆到派出所报警称:“去年我和同村村民打架后派出所对此案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这两天家中来了一个人,自称是循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向我索要对方17000元的医疗费用,我怀疑这个人是假警察,希望派出所调查核实”。接警后,派出所民警当即后刑警大队核实,但刑警大队并未派出民警。对此,道帏派出所联合白庄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贺塘村进行调查,到达现场发现一名身穿制服的女性,自称刑警大队“民警”,随即将该女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人员马某某(女,系积石镇沙坝塘村人)得知道帏乡贺塘村两村民发生打架案件,且民事赔偿部分处理的讯息后,冒充循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参与协调案件民事赔偿事宜,为了让双方更加坚信自己的“警察”身份,马某某在网上购买的一套“警服’,并身着警服前往贺塘村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严重损坏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人员马某某给予拘留8日并处300元的行政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