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乐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及时、妥善处置了3起因饮酒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1月7日23时许,刑警大队接到乐都区峰堆乡某村一名男子死亡的警情。 经查,刘某于当日前往李某家帮忙杀年猪,并在李某家喝酒。刘某酒后独自外出不慎掉崖死亡。
1月10日22时许,刑警大队接到乐都区峰堆乡某村村民荣某酒后在钱某家中死亡的警情。经查,死者荣某于1月10日应邀到同村村民钱某家中吃猪肉晚宴,醉酒后在钱某家中睡觉,后发现荣某死亡。
1月11日1时许,刑警大队接到乐都区下营乡某村村民李某在家中死亡的警情。经查,死者李某于1月10日参加邻村民间射箭比赛,后被宴请喝酒,醉酒后被送回家中,当晚23时许发现李某已死亡。
以上3起警情,刑警大队派员进行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尸体检验,排除他杀的可能性。经向家属解释有关疑问后,死者家属对死者的死亡原因均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