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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西宁市社保局发出重要通知: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相关政策已于2020年12月底截止。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恢复正常。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请参保单位按月申报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此外,尚未缴纳2020年度企业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于今年12月25日前按2021年度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来源:西宁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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