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日,青海海南州交警支队继续选取3起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鉴,吸取教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2019年7月3日,11时20分许,青海省贵德县河西镇驾驶人南某某驾驶青AXXXXX号小型轿车沿丹霞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该车行驶至河阴西路丹霞大道与白塔路路口处时,与青海省共和县恰卜恰镇驾驶人吴某某驾驶的青EXXXXX号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吴某某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辆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0年7月5日,12时20分许,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上新庄镇加牙村驾驶人张某某驾驶青AXXXXX号(辽CXXXX挂)号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214线由西向东行驶,当该车行驶至G214(西宁-景洪)223公里+500米处,与由青海省兴海县河卡镇都台村日旭村驾车人力某某驾驶的宗申牌轻便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车人力某某、乘车人文昌某某受伤,两车局部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8月13日,20时15分许,驾驶人才某某与驾驶人拉什某某均无证、醉酒后驾驶无号牌 “新大洲本田SXXXXX-15”型两轮摩托车、无号牌“豪爵HXXXX-2G”型两轮摩托车从同德县唐谷镇夏拉市场出发同往秀麻乡方向,当行驶至同秀公路26公里加700米处时,才某某驾驶的 “新大洲本田SXXXX-15”型两轮摩托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驾驶人尕某某驾驶的豫CXX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由驾驶人拉什某某驾驶的无号牌“豪爵HXXXX-2G”型两轮摩托车与“新大洲本田SXXXXX-15”型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才某某、拉什某某受伤,三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自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青海海南州交警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