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转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胡某某身份信息及套用的青AXXXXH车辆号牌开展核查工作,发现青AXXXXH车辆号牌是威远镇某村村民雷某某停放在威远镇某村一饭馆斜对面的华普牌轿车的车辆号牌。民警在对胡某某进行询问时,胡某某称车牌是通过小广告办假证办理的假牌照,但胡某某无法说清办假证的具体过程。办案民警遂向胡某某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胡某某如实供述了盗窃他人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经查,2020年7月下旬,在威远镇务工的互助县东和乡某村村民胡某某下班回家时,发现停放在威远镇某村一饭馆斜对面的黑色华普牌轿车久日未曾移动,遂产生盗窃车辆号牌的想法。在8月某晚23时许,胡某某独自一人驾车到威远镇某村某饭馆斜对面,将停放在此处的黑色华普轿车上的青AXXXXH车辆号牌盗走,之后,胡某某将盗取的车牌号牌安装在自己尚未挂牌的比亚迪轿车上使用,2020年10月12日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胡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行政处罚。
目前,胡某某已投送平安区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