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凌晨,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派警指令:辖区派出所在香格里拉南北过境下桥口附近处理一起纠纷时,发现一名男子有酒驾嫌疑。三大队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
据悉,事发当日凌晨2时左右,孙某(醉酒状态)驾驶汽车搭载一朋友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停车场收费员因停车费问题在停车场出口处发生纠纷,孙某情绪激动,且其朋友恐吓收费员,于是收费员就拨打了报警电话。派出所处警民警在处置纠纷警情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孙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于是通知交警前来处理。
三大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现场对孙某进行询问,经询问得知,孙某在9日凌晨12时左右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夜宵时喝了几杯白酒,凌晨2时左右驾驶汽车搭载朋友来到事发路段。出警民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孙某进行了酒精检测,酒精测试仪显示孙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后将孙某带到青海省第二人民医院抽血,并将抽取的血液样本送往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目前,孙某与他人纠纷和涉嫌酒驾的违法行为分别由辖区派出所和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经检测大于或等于80mg/100mL,即达到醉驾标准,将以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等待他的将是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