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林川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故意损毁财物、殴打他人案,违法行为人李某林被处行政拘留20日。
9月14日,林川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民李某平电话报警称:“刚才,居住在我家的李某林将房屋内的被褥点燃烧毁该屋内的电视机、木质衣柜等财物,我在灭火的时候被李某林打伤,请派出所查处”。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火势已被李某平等人扑灭,但违法嫌疑人李某林已逃离现场不知去向。李某林的“失踪”致使案件侦办工作一时间陷入了困境之中。派出所充分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走访附近群众固定案件相关证据的同时,充分发动村警和治安信息员的优势,在辖区搜寻李某林的行踪。经过两天一夜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在辖区某村后山将违法嫌疑人李某林抓获。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违法嫌疑人李某林对其烧毁他人财物、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现年45岁的李某林好逸恶劳,独身一人。今年8月份,李某林酒后将自家的房屋烧毁。李某平及家人见李某林遂生怜悯之心,便将自家两间空置房屋借给李某林居住。9月14日下午,李某林回其借住的房屋途经李某平家时,听到李某平家中传出的欢声笑语,顿生嫉妒之心,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房屋内的被褥点燃,致使李某平家中价值1500余元的财物被烧毁。正在家中吃晚饭的李某平发现火情赶去救火,但在救火期间遭到李某林的殴打,随后李某平电话报警至林川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林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5日之处罚,对其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5日之处罚,两项合并执行拘留20日行政拘留之处罚。
9月17日,李某林被送至平安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青海法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