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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西宁市积极推行建管分离制度,物业服务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进入新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市场准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
岁末年初,又到了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时间了。但收费难是很多物业服务公司都遇到的难题。其中,“对服务不满意”是大部分业主不愿缴费的原因。部分业主则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反正不是我一家没缴物业费”。就这样,物业服务公司收缴物业费让工作人员头疼不已。据了解,目前物业服务公司的各项管理并不成熟,各物业服务公司之间存在差距,内部管理也存在很多问题。
如今,很多小区都有地下停车位。开发商在卖房时宣称想租就租,想买就买。可业主住进小区后,物业服务公司却称,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
近年来,关于小区公共面积广告和租赁收入的话题逐渐引起广大业主的注意。记者走访西宁市区多家小区发现,有不少住宅小区的公告栏、电梯间,甚至走廊都被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广告,物业服务公司每年都会有一笔不菲的广告收入。物业服务公司有没有权利在小区内做广告?收入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广告、租赁等经营行为的,应当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并征求物业服务公司意见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无论是新小区还是老旧小区,都会遇到设施、房屋质量问题。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屋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业主不满意,诸如房屋存在地面裂纹、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问题,而开发商又怠于履行维修义务,对其应负的维修责任采取一等、二拖、三推的态度,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
1月23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监督检查处处长靳旺枝。靳旺枝介绍,为提高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西宁市积极推行建管分离制度,物业服务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进入新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市场准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形成。
同时,为不断规范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行为,建立了市、县区(园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四级管理体制、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服务公司信用评价制度,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同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报纸、网络、小区公示栏等平台公布各级物业服务公司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投诉电话,畅通了投诉渠道,及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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