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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斑马线?西宁的这些车主你们“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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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7 17:5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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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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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


  今日起,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连续曝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驾车接打电话、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能引起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一起来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不知道名单里有没有你认识的呢?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和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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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常常被浓缩在马路上的一言一行中,“礼让斑马线”更是成为了城市文明的名片,红绿灯前显素养,斑马线前见文明。


  亲爱的驾驶人朋友,希望您在行车时做到:行经斑马线时减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如果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遇有行人横过马路时,主动避让。


  亲爱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朋友,希望您在走路、骑车时做到:在过街时,请从斑马线、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或人行横道时,请自觉遵守红绿灯的放行规定;在走路、过街时,请注意观察,谨慎通过,不要玩手机,不要有其他妨碍安全通行的行为,确保自身的出行安全。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让出安全、让出秩序、让出效率、让出和谐,让礼让成为一种凝聚广泛共识的习惯和文明,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来源: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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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8 09:48:0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弄的跟西安一样,机动车必须在斑马线礼让行人,减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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