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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现中介机构为缴存职工提供异地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虚假资料,非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时有发生。省直中心通过多方渠道查处并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对购房提取等资料进行严格把关。
职工因不符合提取所需条件,为将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变现”,向非法中介机构缴纳高额的手续费,伪造相关发票、合同及结婚证件等行为,非法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
省直中心在公积金提取审批中从严把关核查提取资料,一经发现,利用虚假资料套取公积金将冻结个人公积金账户,视情节严重情况1—5年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将会标注骗提记录,并伴随终生。
个人征信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是我们的“经济身份”。当个人征信被拉入黑名单后,将影响个人办理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等个人金融业务,情节严重的还将影响个人出行。
直至今日,仍有不少职工利用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通过伪造虚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的,请大家合理使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不要为自己的征信“抹黑”,不要做违法的事!
来源:青海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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