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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23时许,车号为甘AB**76“黑豹”牌小型货车的驾驶人马某贵,在西宁市城北区花园台加油站,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之后,在西宁市城北区公安分局二十里铺派出所民警调解过程中,发现马某贵涉嫌无证驾驶。随即,派出所民警将马某贵移交至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大队处理。
经查,马某贵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马某贵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亦供认不讳。
9月12日,六大队民警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马某贵予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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