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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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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0 08: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8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为切实帮助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在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近日,我省建立了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制度,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据悉,具有我省户籍且扶助资格年审被确认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的夫妻,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证》可在指定的62所医疗机构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具体项目包括: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享受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住院等优先便利服务,明确实施手术等医疗服务的签字确认程序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县(区、市、行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8月20日前完成《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医疗服务证》的核发工作,采取集中办理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不能现场办理的要上门提供办理服务或邮寄服务,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各级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负责通知和引导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凭证享受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和讲解工作,切实保障此项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制度全面落实。(李欣)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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