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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女友转账15万,分手后想要回!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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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8 09: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恋爱期间,

  男女双方频繁相互转账。

  恋情结束,

  男方想把转出去的钱要回,

  法院会支持男方的请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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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新都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曾经是情侣的男女双方因为恋爱期间的一笔15万元转账对簿公堂,最终法院驳回了男方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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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小李承认小朱曾给她转账15万元,但是否认这笔钱是借给她的。

  “他的银行卡是在外地办理的,不方便在成都使用,才用我的名义办了张卡,在里面存了15万元。”

  “这张卡一直是他拿着在用,里面的钱也是我们谈恋爱时一起花的,并不是转给我的。”

  2017年12月,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朱想要回15万元,必须先证明钱是他借给小李的。而就目前的情况看,他无法证明涉案款项存在借贷合意,因此驳回了小朱的请求。

  小朱不服判决,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事实与一审一致,认为小朱除提交转款凭证外,不能证明钱是他借给小李的,且转款当时双方正处于恋爱期间,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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