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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西宁城中警方查处一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13日12时许,南川西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开着巡逻车,检查出租房屋登记情况。当警车沿着南川西路开到红星村南面的巷子时,民警下车步行,一家一户开始检查。
就在民警马极坤走进一栋两层的出租房时,他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院子里放着一只火炉,上面放着烧水壶,嘈杂的出租院里还放着十几只煤气罐,不远处的一间屋子里还有几只崭新的煤气罐。
“快,快来!”马极坤赶紧喊同事们前来帮忙。随即,民警们火速从屋子里拎出6只煤气罐,与此同时,赶紧想办法扑灭了炉子里的火。
“这火是谁生的?”“我。”当满头大汗的民警大声询问时,一名男子从一间房子里走了出来。男子姚某,是其中一间房子的租客。他说,院子里总共有23只煤气罐,有些罐体里还有气,这些煤气罐都是他低价收购的。
“大量储存这么多煤气罐,很危险,你知道吗?泄漏了怎么办?”民警询问煤气罐的储存方法时,姚某摇头说,这些煤气罐都是老旧的,危险性应该不大。
这些煤气罐真的没有危险吗?当天下午,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民警联系安监部门鉴定认为,这些煤气罐都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按规定,这些都要报废的,姚某非法储存的这些危险物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姚某的行为已经违法。为此,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研究决定,对姚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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