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版块导航

便捷生活
我要买房家居装修租房转铺亲子营西宁车友
互动西宁
西宁茶座情感天空交友征婚有问必答西宁资讯
乐活西宁
西宁美食家有爱宠
要结婚
谈婚论嫁
找客服
意见建议

《人民的名义》“郑胜利”高速收费站醉驾冲卡,被判拘役4个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2-14 09:43:3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5132152625267.jpg
阚犇犇。资料图
12月13日,无锡市滨湖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扮演郑胜利的演员阚犇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15132152632756.jpg
庭审现场。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
2016年5月10日6时,被告人阚犇犇饮酒后在梁溪区1912酒吧街乘坐陈某某驾驶的出租车。至滨湖区一酒店门口时,阚犇犇与陈某某因车费问题产生纠纷。阚犇犇趁陈某某下车时独自驾驶出租车离开,并从南泉高速收费站冲卡驶上高速公路,随后又在华庄高速收费站趁工作人员不备,用手推开栏杆后驶下高速公路。
15132152639706.jpg
庭审现场。图据中国庭审公开网
经检测,当时阚犇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0mg/100ml。案发后,阚犇犇赔偿了受害人陈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九千元,并取得了陈某某的谅解。
阚犇犇称,案发当时他已喝得不省人事,是朋友把他送上了出租车。他对自己酒后驾车一事没有印象。由于人证、物证俱全,他对公诉方的指控表示无异议。其代理律师辩护称,本案中被告人是在酒后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做出了驾驶机动车、冲卡驶入高速公路等行为,不是主观故意,且没有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悔罪态度良好,故请求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庭经调查、辨认后认为,被告人阚犇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阚犇犇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内容纠错举报
信箱:2363646802@qq.com
举报电话:0971-96123
青海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举报中心
信箱:qinghaiyuqing@163.com
举报电话:0971-8483520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