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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佳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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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0 12: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长假期间既是餐饮消费的高峰,也是历年来食物中毒易发时段。为此,省食药监局特向全省人民发出食品安全提示。

  外出就餐时,选择店面干净整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安全监督公示为“笑脸”或“平脸”的饭店就餐。就餐时,多选用新鲜时令菜肴,不选野菜、野蘑菇,不食用未烧熟煮透或颜色气味等感官异常的食物。

  家庭聚餐时,要从正规渠道或相对固定门店购买食品原料,注意食物原料是否变质,不在无证单位或流动食品摊点购买食品。购买的食物要妥善贮存,防止食物贮存不当而变质。食物加工前彻底洗净,加工时避免生食和熟食、接触生食和熟食的容器用具造成交叉污染。过节期间熟食作坊常提早备货,从熟制到食用时间相对较长,因此外购的散装熟食食用前最好再次热透。

  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月饼时,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志;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胀袋、散装月饼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月饼含有丰富的油脂和糖分,受热、受潮非常容易发霉、变质,因此,一定要存放在低温、阴凉、通风的地方。月饼属于高脂高糖食物,糖尿病患者对于市面上所谓的“无糖月饼”最好也别多吃,因为其中的淀粉会在人体内转化为糖分。

  消费者无论在外就餐还是购买食物,都要索取和妥善保存消费单据或购物票据,如发现餐饮单位有违法行为,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的,要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和举报。


            

  来源:青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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