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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速递] 房产证没下来,切记不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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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0: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房都可能存在着不能及时办理过户的情况,在这种状况下,建议买房的朋友们不要急于处置该房产,因为这会在后续的过程中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有人说,我买了房子,有的可能还是全款购房,为什么就不能再次买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这里说的处分是指“会影响到该房屋产权关系变化的行为”,如果说想出租给他人,那么这个在原则上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笔者主要针对的就是买卖、抵押等一系列会对房屋产权造成影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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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不能对没有过户的房屋就行买卖、抵押呢?

房屋属于不动产,判断一个不动产的归属问题主要就在于产权登记,说白了就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我们一般就会认为是谁的房子,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购买者的产权证没有下来,但是又卖给了别人,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又是属于谁的呢?这期间又会引发什么样的纠纷呢?

首先,没有房产证,又卖给别人,属于无权处分。无权处分在法条上的规定为“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原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如果不追认或者说第一购房人依旧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该买卖行为根本得不到实现,原来俩人的事都没解决,又出来了个第三人,很显然增加了案情的复杂程度。

其次,运用合法手段催促对方尽快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在售楼处购买的房子,如果一户没有办理过户,那么整栋楼的业主应该都没有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集结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与经销商或者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最大化的缩短过户时间。

最后,友情提示,对于车辆这种特殊的不动产,广大车友也要遵循上述的几项原则,尤其是朋友之间购买的二手房或者二手车,没有办理过户的,更不要轻易的去处分,尴尬了朋友不说,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很有可能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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