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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自8月25日起,根据不同车型,调整湟倒一级公路(下行段)(1899km至1887km、1884km+600m至1869km+600m)两处的限速标准,大型车辆30km/h;小型车辆80km/h;客运车辆60km/h。
据悉,湟倒一级公路(日月山顶至和平乡)路段,坡长、弯多、弯急,道路通行环境较为复杂,车辆在行驶中因车速过快,频繁制动,易引发制动装置发热失效的严重道路交通事故,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此路段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第1、2款规定,自8月25日起,根据不同车型调整该路段(1899km至1887km、1884km+600m至1869km+600m)两处车辆通行的限速标准。 具体调整的限速标准为:大型车辆30km/h;小型车辆80km/h;客运车辆60km/h。
交警部门提醒,望广大驾驶人能够严格按照调整后的限速标准通行,稳驾慢行,确保安全,对超速行驶的车辆将通过电子抓拍系统抓拍记录并按上限进行处罚。
来源: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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