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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了你七年。
这期间,你换过12个女朋友,最长的一个交往3个月零5天。
我跟你告白过3次。第一次你让我别闹,第二次你问我是不是发烧了,第三次你说你不想谈恋爱。
不想谈个毛毛球,你就是不想和我谈恋爱。
你说做哥们多好,长久。
是挺长久的啊,人家小三小四小五还有机会转正呢,我却只能长久地当一个千斤顶,连备胎都算不上。
大学四年,我帮你收了无数的情书和巧克力。
所有情书我都仔仔细细看,鸡汤系哀求系威胁系文言文系白话文系语句不通错别字满篇系……最大的收获是我文笔飞速进步,各种风格随意切换,还成了我们班的情书代写员,十块一封,两封八折。
所有巧克力我都认认真真吃,吃得最多的是德芙,吃过最贵的一次是Godiva。这也直接导致了我的体重呈指数型飙升。
这些你都知道,也喜闻乐见。
最近你的口头禅是:“你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可不一样,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白莲花。”说这话的时候,你脸上依旧带着玩世不恭的笑。
“去你妹的白莲花,劳资明明是带刺的红玫瑰好吗?”
我们都很默契地不去提起一些事。
比如这些年为什么我一直孤身一人,比如你为什么频繁地换女朋友却对身边的我熟视无睹。
我依旧会为了见你而细心打扮,穿上挤脚的高跟鞋,磨得脚后跟都出了血,却换来你的一句:“哟,终于发现你是个女孩子了,可是不好看啊,我还是喜欢你穿球鞋的样子。”
你一直都有胃病,于是我学会了熬粥,学会了煲汤。你调侃说我以后的老公可有福气了,我秒接那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呀,然后空气突然安静,长久的沉默。
我去过你租的房子很多次,给你买一周的菜,帮你收拾屋子。你一定没发现,我每次走之前还帮你洗了马桶。
可是,你只会夸我,却从来没有把我考虑进你的未来。
我那么懒的一个人,会做这么多,只是因为这个人是你啊。
你不喜欢我,没关系,我等你。
你谈恋爱,我给你出谋划策。
你不喜欢的烂桃花,我帮你挡。
你一段接一段的感情,我等你们分手。
但你要是敢结婚,那我也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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