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西宁市向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援助业务,7月起已经开办,可以提取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为全面落实《西宁市城镇贫困和困难群体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相关任务,向西宁市低收入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援助,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前期摸底、宣传的基础上,针对低收入缴存职工和集中封存职工制定了住房公积金援助提取业务操作规范,并于7月1日起,开办了住房公积金援助提取业务。凡在西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为5%且为最低缴交基数的低收入职工,每年可一次性提取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凡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的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本文来源 | 夏都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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