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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叫何七七,情人节那天的,现在八个月零十一天。
如果非得有让我在雷雨夜放弃在朋友家留宿的理由,那么只有它。
爸妈大概不能理解为什么别的二十岁出头的姑娘心思都放在自己或者男朋友身上,而我却一门心思做个铲屎官。
全世界几十亿人,好吧,范围好像有点太大,这个小城百万人口中只有我遇见它,这算是一种奇妙的缘份,从它跟了我的姓氏之后,大概这辈子我都会负责它的生活。
不要问我是怎样把它养大的,毕竟我是个记性非常差的人,只是感觉昨天把它抱回家,今天它就长大了,我能记得的,记忆最深刻的,有一次把五百多块钱丢在桌子上然后七七就变成碎纸机了,米四手机的数据线不知道给我咬坏了多少根,头天买的耳机,第二天就成了垃圾桶的顾客,每天要绞尽脑汁的想纸巾应该收在哪个柜子里它才不会去翻出来,一不小心回家就会看见漫天纷飞的卫生纸,诸如此类好多事都不想再提。
现在我在想,它一条狗在家这会儿是又趴在我枕头上睡觉呢,还是在把我的拖鞋当磨牙棒。
从来休假不敢出远门,有一次一夜没回家,回家的时候竟然感觉它眼泪鼻涕,抱着我的脚踝死活不放爪。
自从养了它,我感觉我吃什么都有被人窥视的感觉,一低头就能看见一双黑的像葡萄一样的眼睛水汪汪的盯着你,那感觉就像你抢了它最心爱的骨头。
七七最喜欢三更半夜的时候跳到床上,把头枕在我的手臂上,有时候不经意摸到怀里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心脏的承受能力真是提升了好大的空间,另外一个重点,我家的床有一米高,简直不能相信它的小短腿能蹦那么高。
它最不喜欢洗澡,只要我一拿毛巾和沐浴露,它就躲到床下去死活不出来,磨牙棒此刻也会失去诱惑力。
去峨眉山的时候本来爸爸是不同意把它带上的,可是三天两夜我怕它一条狗在家太寂寞,开房的时候我一个人开了一个双人间,它一张床我一张床,虽然半夜它又在我脚边蜷缩着,朋友知道后都说,活该你单身狗,因为你把你所有的时间都用去照顾狗了,而我只想说,还好上山的时候没有把它带上,不然真要把它冷坏了。
像狗这种动物呢,一辈子养一条就可以了,虽然它的生命短暂,能陪你的时间有限,可是能让你知道时刻有人牵挂着你,能让我这个结婚尚早,谈恋爱找不对象的尴尬年龄能体会到被依赖的感觉,写着写着我突然就很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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