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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东矿产资源总规初稿完成
记者从海东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去年5月海东市委托青海煤炭地质勘查院编制《海东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历时近7个月时间,规划现已完成初稿。
据了解,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部署,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近日,海东市发改委、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财政局和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研讨会。会上,与会专家就海东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认为,海东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相对滞后,矿山布局不尽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局部地区开发秩序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
这次规划编制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着重体现了“坚持以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规划还设置了海东市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价、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及可供性研究、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研究、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研究、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5个专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开展编制《规划》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将为全市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规范调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保护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促进海东市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来源:海东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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