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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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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0 12: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14万

        想要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要注意了,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将于本月31日截止,目前已参保人数达到114万,还有部分城乡居民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未参保居民请尽快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业务(新生儿除外),同时,明年也将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率,让更多城乡居民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包”,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也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34万,新农合参保人数达80万。今年,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9周岁(不含19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70元;男19岁至59岁、女19岁至54岁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70元;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1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19周岁(不含19周岁)以下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70元;男19-59周岁、女19-54周岁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20元;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90元。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足额缴费后,才能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还提醒,我市将于明年统一为参保城乡居民发放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障卡尚未发放之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持本人医保IC卡,没有医保IC卡的持本人身份证(二代)就医报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二代)就医报销。参保城乡居民就医时不出具以上手续的,将视为非医保患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医院不予即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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