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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不文明行为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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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8 13: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6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我市从11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随地吐痰、便溺的行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的行为;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的行为;宠物饲养人不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的行为;擅自沿街散发小广告、小卡片等宣传品的行为;擅自占用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等公共场所从事摆卖、生产、加工、修配、餐饮以及沿街兜售的行为;街道两侧门店及公交车站售货亭等场所超出门、窗摆放物品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至2016年1月29日结束,分宣传引导、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据悉,在整治过程中,一旦发现市民有不文明行为,首先进行劝导,如不及时纠正自己的不文明行为将进行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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